保函业务
财务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保证文件,财务公司保证在成员单位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,由财务公司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。
委托贷款
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的委托,向指定成员单位所发放的贷款。在资金来源和贷款用途合法合规的前提下,贷款的对象、金额、利率等均由委托人决定,财务公司负责办理贷款的审查发放、监督使用、收回和计收利息等管理事项。财务公司只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。
资信证明
是财务公司接受成员单位的申请,对外出具证明该单位某一期间内在财务公司资产、结算、履约及信用等方面状况的书面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