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单位活期存款
定义:是指不规定存期、可随时转账、存取,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。
适用对象:集团成员单位。
业务流程:
(1)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活期存款账户;
(2)成员单位存入款项。
二、单位定期存款
定义:是指由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约定存款期限,将资金存入财务公司,到期后财务公司按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存款方式。
存期:3个月、6个月、1年、2年、3年、5年。
适用对象:集团成员单位。
业务流程:
(1)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定期存款账户;
(2)成员单位通过财务公司网上金融系统提交定期存款申请;
(3)财务公司核实无误并办理,定期存款生效;
(4)成员单位定期存款可以提前支取,成员单位通过网上金融系统提交申请,财务公司核实无误并办理;提前支取的,按财务公司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;
(5)成员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未取,超期部分按支取当日财务公司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。
三、单位通知存款
定义: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时不约定存期,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财务公司,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。
类型:1天通知存款、7天通知存款。
适用对象:集团成员单位。
业务流程:
(1)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申请开立通知存款账户;
(2)成员单位通过财务公司网上金融系统提交通知存款存入申请;
(3)财务公司审核无误后办理,通知存款生效;
(4)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公司,约定支取存款金额;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财务公司,约定支取存款金额;
(5)成员单位通过网上金融系统办理支取通知,在约定支取日,财务公司审核无误后办理,通知存款转入成员单位活期存款账户。
四、单位协定存款
定义:是指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签订《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协定存款合同》,约定期限、并按约定在活期存款账户保留基本存款额度,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,由财务公司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。
适用对象:集团成员单位。
业务流程:
(1)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协商并签署《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协定存款合同》;
(2)财务公司根据协议约定,在核心系统内设置活期存款账户最低留存额度,超过部分即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