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里,反洗钱监管力度不断加强,一方面监管处罚力度加大,另一方面监管推动反洗钱相关法规修订工作正快速推进。本文拟对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全年公布的处罚信息进行统计、分析,分享反洗钱监管重点、趋势,并提出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建议。
从2017年到2020年,反洗钱处罚金额从1.34亿到5.2亿,短短4年,反洗钱处罚金额翻了近5倍,而2020年较2019年增长了142%,几乎是直线式上升,反洗钱形式日益严峻,监管日渐趋严,而从处罚的笔数来看,2019年是468笔,2020年则是476笔,处罚笔数仅增加了8笔,处罚金额却增加了1.4倍,显然单笔处罚的金额增加了很多。

具体来看,2020年的反洗钱处罚特点包括:
01--银行与支付机构为受罚主体,支付机构处罚力度加大
2020年反洗钱行政处罚主要涉及银行、支付机构、证券和保险四类机构。从罚单数量与处罚金额来看,银行类金融机构受处罚情况仍是最为严重。各地人行今年开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罚单共计598笔,占总罚单笔数的82%;处罚金额约3.3亿元,占总处罚金额的52%。此外,因多笔大额罚单(含一笔超6000万罚单,以及一笔过亿的罚单),2020年支付机构处罚总金额激增,成为第二大受罚主体,处罚总金额高达2.63亿元,为去年的8倍。
02--客户身份识别仍为首要处罚原因
在2020年度733笔罚单中,195笔处罚是对多项违规行为进行综合处罚,538笔处罚是对单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。“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”继续成为首要处罚原因,共涉及547笔罚单,合计涉及处罚金额约4.3亿元;其次是“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”,共涉及225笔罚单,合计涉及处罚金额约3.2亿元。
03--大额罚单数量激增
2020年度共有20笔处罚金额超500万元的大额罚单,处罚笔数约为2019年的7倍。其中,有10笔处罚金额超千万元的大额罚单,处罚对象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(国有大型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、农村商业银行)和支付机构。除典型的违规行为以外,在一张处罚金额超千万的银行机构罚单中,处罚原因包括“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,泄露客户信息”。
04--个人处罚涉及三道防线关键人员
2020年度罚单98%为双罚制,处罚对象涵盖总分支机构,除了涉及高级管理层、反洗钱主管领导、机构负责人,还涉及法律合规部、风险管理部、运营管理部、会计结算部等相关负责人以及总审计师。此外,业务部门作为反洗钱第一道防线,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,业务部门负责人、客户经理等的个人处罚罚单频出。
可以看出,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方面延续了有错必究的强监管态度,同时中国的反洗钱政策正处于转型阶段,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正逐步从“规则为本”向“风险为本”转变。
作为金融机构,不再是监管规则的被动执行者,而要主动识别及评估自身面临的威胁和存在的缺陷。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志,不是满足了多少监管的要求,而是有效应对多少风险。洗钱风险管理已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强监管、重处罚的反洗钱监管趋势下,未来,财务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要求需要更加细化,一要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包括对机构整体的洗钱风险的自评估以及对新产品、新业务的风险评估,通过评估比较各条线、各类业务风险水平的差异,查找不同风险点;二要根据公司洗钱风险管理策略,对不同等级的业务、客户、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风险控制和监测措施;三要落实各层级、各条线的职责和分工,特别是要发挥好业务部门的第一道防线作用,将洗钱风险管理融入日常业务经营当中,为进一步推动“规则为本”向“风险为本”转变。